兴平检察:向阳如炬 点亮人生

2022年12月29日 11:43:51 | 来源:咸阳视听网
|

《看咸阳》讯: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上积极探索,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同时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上下苦功,创新宣传形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没完没了”持续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为持续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与落实,兴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本市近一年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有67%的被害人为14岁以下未成年人,低龄化特征明显。

图片

图片

图片

针对这一情况,兴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制发“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督导方案,组织干警前往学校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讲,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之中,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学校共同筑起一道校园性侵防火墙,使法治副校长成为孩子们的“守护者”,不断织密织实保护网,最大限度预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今年以来,由检察官担任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15次,受到了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

图片

为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妇联等五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向发力,溯源治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兴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整治活动,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依法对2家涉案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对1家旅馆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双向保护”

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今年5月,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入户盗窃案件,两名涉案未成年人一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一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且不予执行。“向阳花”未检办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都是因为缺少家庭关爱、不懂法律而误入歧途,且共同存在沟通障碍、粗暴管教等家庭教育问题。

“向阳花”未检办通过召开听证会,向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一方面督促家长对孩子加强日常监管;另一方面要求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图片

图片

四、多元化普法让未成年人沐浴在法治阳光之下

员额检察官担任辖区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今年春季开学,率先在马嵬中学开展未检“微课堂”进课表活动。每周开设一节法治课,检察官走进教室,通过法治宣讲、有奖问答、绘画比赛、导演操场情景剧等沉浸式授课方法,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

五、“线上线下”相结合未检普法教育新平台实现全覆盖

图片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制作宣传手册及普法小人书,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广场,广泛宣传;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多角度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图片


图片


图片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微信公众号未检专属平台成立以来,通过《未检之窗》栏目,共发布原创作品50余篇,其中《全力防范校园新威胁、揭露毒品“丑陋”真面目》法治宣讲被《学习强国》采用,并入选全国第六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今年6月1日,陕西省电视台二套“都市热线”栏目播出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操场法治情景剧——《手机上的钱去哪了?》《面对抢劫,你该怎么办?》,并入选“陕检电影节”展播作品。今年2月,未检办主任何秀娟就《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现场接受咸阳电视台记者专访,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图片

组建“1+2+2”未检业务办理团队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打造“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为引领,立足案件办理,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实现社会综合治理。在审慎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深挖每一个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调查走访涉案场所、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强化源头治理,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图片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精心设计制作了未检“向阳花”品牌的LOGO,并拍摄LOGO宣传片。

图片

(兴平检察)

(责任编辑:胡晓语  审核签发:奇志)




热点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