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咸阳》讯:近期,咸阳兴平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兴平市委、机关工委会签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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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会签《实施意见》
共同签署的《实施意见》
会签仪式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晁皓光宣读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机关工委就发挥职能作用和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工作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签仪式现场
团市委书记冯娅婷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团市委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在各中小学设置心理健康辅导站、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切实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实做好,在全市范围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团市委书记冯娅婷(左)
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新社表示,加强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指导,明确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与任务,重点推进,扎实行动,确保家庭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普及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新社(左)
市妇联主任张静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首部家庭立法,关系每个家庭的未来。妇联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和协商推进,共同培育支持家庭教育指导资源。
市妇联主任张静(左)
机关工委科长裴涛强调,要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有效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形成新的家庭教育组合体,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
关工委科长裴涛(左)
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涓在讲话中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人生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课堂。兴平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推动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契合“两法”实施要求,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打好未成年人法治“组合拳”。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涓讲话
兴平市检察院将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一道,通力抓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化建设,携手并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谱写新的明天。
(来源:兴平检察在线)
(责任编辑:李佳欣 审核签发: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