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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红+法治蓝”,以“六化”机制让“枫桥经验”绽放渭城

2023年07月20日 10:43:30 | 来源:咸阳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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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咸阳》讯:党的二十大报告振奋鼓舞,擘画蓝图放眼未来。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在渭城结出硕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城、法治渭城,渭城区以落实省市区“三个年”活动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保障推进全区“四大工程”,着力发挥社会治理工程主力先锋作用,坚持以“党建红+法治蓝”为统领,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夯基础、抓创新、谋试点,聚焦“办实事”,解决“堵难点”,探索建立“六化”工作机制,让人民调解这一“东方之花”在服务保障渭城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平安幸福指数中绽放新的活力。

机构设置规范化。组大脑,重统筹,持续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化提升多个重点行业调解团队,确保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强躯干,搭平台,完善街办、社区调解平台建设,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办。”配强各街办调解专员,配齐各社区专职调解网格员,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志愿者参加到调解中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和化解矛盾纠纷。

队伍建设品牌化。渭城区摸清社情,依托平台阵地,坚持品牌赋能,按照“一街办一特色”思路,全力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矩阵。文汇办打造首个党员个人工作室“永奇调解室”,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中山办成立“老街里民事直说室”,将辖区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辖区德高望重的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员队伍,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渭阳办创新构建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力打造金牌调解“老路来帮忙”服务品牌;新兴办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打造新兴路街道人民调解“三室联动”工作站,形成“一站式接待、多渠道服务、全方位推动”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同时,通过为每个司法所摄制宣传小视频上网推送等方式,在全区唱响了“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我来帮您解答,您有什么矛盾纠纷,我来帮您调解!”的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理念,“有纠纷,找司法”的群众共识不断提升。

立案立卷便捷化。阵地规范使矛盾纠纷化解有了肌体,制度规范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灵魂,“有形”和“有神”之手共推进,不断提升社会基层治理工作质效。渭城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出发,对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审查、归档等环节不断优化,制定矛盾纠纷受理、处置、调解等系列工作“流程图”,统一文书模板和立卷归档模式,通过建章立制,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按图索骥”,高效能、高质量的开展。

激励机制标准化。“高质量的调解工作,需要一支高质量的调解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离不开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的全面落实。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切实发挥人民调解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渭城区围绕落实“以案定补”,一手抓补助标准提升,一手抓申报程序简化,保障了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和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问题处置联动化。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转刑等案件的发生,渭城区创新工作思维,主动作为,针对疑难问题,合力构建“司法+公安+法院”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以诉前调解推动少诉无诉,让群众省时省钱省力化干戈为玉帛,集中力量解决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调解成果法治化。让多元调解“更快一步”,在践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优化完善“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以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途径,真正实现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以推进“六化机制”为带动,2023年,渭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从调解案件数量看,总量大幅上升,各街道、社区调委会和各行业调委会及区法院诉前调解联动发力,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64件。从调解案件类型看,领域不断拓展,调解事项涵盖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伤维权、房产继承、老人赡养、邻里纠纷、行政争议等诸多方面,人民调解在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已辐射到社会治理的多个领域。从调解案件效果看,成功调解的各类案件涉及标的过亿元,820余件进行了司法确认,通过免费调解,先后为群众节约诉讼、公证费用390余万元,并在保障群众权益的过程中,有效消除了一批社会治理风险点,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上半年仅各街道调委会就收到群众自发送来的锦旗15面。

       60年来,“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焕发勃勃生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在新征程上,渭城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与开展“三个年”活动有机融合,深耕细作“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为高质量发展创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通讯员:韩永国)

(责任编辑:杨翎子  审核签发:蜀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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