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推荐:0次被引用:0次被收藏:0次
关注深圳的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送审稿,今天(1月3日)请进直播间的特约评论员李军先生。先看几个引发讨论的条款,一个是土地整备,在送审稿里被归入公共利益范围,有人认为如果土地的用途等等还没确定和公布,这样归类是不是不合...
展开
关注深圳的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送审稿,今天(1月3日)请进直播间的特约评论员李军先生。先看几个引发讨论的条款,一个是土地整备,在送审稿里被归入公共利益范围,有人认为如果土地的用途等等还没确定和公布,这样归类是不是不合理?还一个是权属规定:被征收房屋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归国家所有。有专家质疑:还没签协议和补偿,就把我的房子收回去了,怎么分析其中的行政权力和法律程序的关系?收起
我要评论